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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防護/口罩呼吸器中國出口標準
個人防護裝備——包括過濾式半面罩(FFP2、N95、KN95)、外科口罩及工業防護用品——屬於生命安全設備,須經歷受規管貿易中要求最嚴苛的合格評定路徑之一。從中國出口個人防護裝備須應對各市場特定分類體系(歐盟PPE法規2016/425下的第三類PPE;美國NIOSH審批)、公告機構或認可機構強制實施的型式檢驗,以及授權代表義務的相關規定。過濾效率、呼吸阻力、面部密封洩漏率及耐久性性能標準須在規定測試條件下予以證明。以下頁面針對每個覆蓋市場,比較適用標準、審批機構及上市後監管要求。
對照集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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澳洲(RCM/AS-NZS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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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拿大(加拿大衛生部 / CSA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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歐盟(CE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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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度(BIS/ALMM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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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國(UKCA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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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(UL/FCC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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