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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动工具中国出口标准
电动工具——包括角磨机、电钻、圆锯、曲线锯及无绳工具系统——兼具电气、机械和振动相关危害,监管机构通过专用产品标准加以管控。从中国出口电动工具须证明符合IEC/EN 62841(或其美国等效标准UL 62841)的电气和机械安全要求,满足电磁兼容限值,并在部分市场履行电池互操作性及手臂振动报告义务。在监管范围上,专业级工具和消费级工具有时存在区分。由于历史安全事故,多个市场对电动工具的进口监管十分活跃。以下页面针对每个覆盖市场,比较适用标准、认可认证标志及监管义务。
对照集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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澳大利亚(RCM/AS-NZS)
- 澳大利亚(RCM/AS-NZS) - 电动工具 · 查看对照
加拿大(加拿大卫生部 / CSA)
- 加拿大(加拿大卫生部 / CSA) - 电动工具 · 查看对照
欧盟(CE)
- 欧盟(CE) - 电动工具 · 查看对照
印度(BIS/ALMM)
- 印度(BIS/ALMM) - 电动工具 · 查看对照
英国(UKCA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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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(UL/FCC)
- 美国(UL/FCC) - 电动工具 · 查看对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