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球南方市場為何需要獨特的合規方法
非洲、南亞、東南亞和中東等高速增長能源市場——在貿易分析中常被統稱為「全球南方」——是中國原產光伏逆變器、電池儲能系統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及相關電氣產品增長最快的出口目的地。這些市場擁有共同驅動力:快速推進的電氣化項目、太陽能和儲能採購招標,以及電網現代化投資。然而,其合規框架差異顯著,既不完全遵循中國GB模式,也不完全遵循歐盟CE模式。
這些市場與OECD市場有三個顯著區別:
- 裝運前檢驗(PSI)制度:多個市場要求產品在從中國發貨前由認可機構進行檢驗,而非在到達目的港後。PSI不通過意味著貨物無法離港。尼日利亞(SONCAP)、沙特阿拉伯(SABER)和埃及(GOEIC)均實行PSI或產品註冊要求,須在發貨日期前大幅提前啟動。
- 混合技術標準:這些市場通常以引用方式採用國際標準(IEC、ISO),有時附帶國家偏差,有時則僅接受境外認可實驗室出具的檢測報告。了解適用的IEC標準版本,以及中國CNAS認可實驗室報告是否被接受,需逐市場確認。
- 框架持續演變:這些市場的監管框架更新頻率往往高於歐盟或美國,且提前通知期較短。沙特SABER等認證體系自2019年啟動以來,已多次擴大產品覆蓋範圍。
主要認證體系:SONCAP、SASO/SABER、BIS與SIRIM
尼日利亞——SONCAP(尼日利亞標準組織符合性評估計畫)。SONCAP是由尼日利亞標準組織(SON)管理的強制性出口前核查計畫。SONCAP產品目錄內的產品,須在裝運前由SON指定的符合性評估機構(CAB)頒發有效的產品證書(PC)和符合性證書(CoC)。該計畫覆蓋範圍廣泛,包括光伏組件、逆變器和電池等電氣電子產品。技術要求引用尼日利亞工業標準(NIS),能源領域主要採納自IEC標準。IEC IECEE CB體系成員實驗室出具的檢測報告通常可作為技術依據。
沙特阿拉伯——SASO/SABER。沙特標準、計量和質量局(SASO)管理SABER平台,用於產品符合性註冊。受管控產品須為每批貨物獲取產品符合性證書(PCoC)和裝運符合性證書(SCoC)。技術標準為SASO發布的沙特標準(SS),其中許多採納自IEC或EN標準。能源領域(包括光伏逆變器和BESS)已納入覆蓋範圍。註冊透過SABER門戶在線完成;進口商(在沙特境內)和製造商均須註冊。
印度——BIS(印度標準局)。印度標準局依據《BIS法》管理強制性認證。強制認證目錄內的產品須獲得BIS標準標誌(IS標誌)許可,涉及對製造工廠的審計。對於太陽能產品,BIS認證體系與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部(MNRE)維護的《批准型號和製造商名錄》(ALMM)相互交叉——政府採購的太陽能項目需額外通過ALMM資格認定。檢測報告須引用印度標準(IS),通常改編自IEC標準。BIS不接受CE或CCC證書作為替代。
馬來西亞——SIRIM / ST(能源委員會)。馬來西亞電氣產品須獲得能源委員會(ST)對並網設備的批准,並依據《電力供應法》就廣泛的電氣器具獲得SIRIM QAS International認證。馬來西亞標準(MS)引用IEC標準,由SIRIM Berhad管理。實踐中,經認可實驗室出具的IECEE CB體系檢測報告常被用作SIRIM型式認可申請的技術依據。
南非、印度尼西亞、越南與埃及
南非——NRCS(國家強制性規格監管機構)。南非國家強制性規格監管機構(NRCS)對《強制性規格》(VCs)所涵蓋的產品頒發授權函(LoA)認證。電氣和電子產品(包括光伏逆變器和電池)均在覆蓋範圍內。技術要求引用與IEC協調的南非國家標準(SANS)。進口商或製造商須在貨物進入南非市場前持有有效LoA。可接受IECEE CB體系檢測報告。
印度尼西亞——SNI(印度尼西亞國家標準)。國家標準化局(BSN)與工業部(Kemenperin)聯合管理廣泛產品目錄的強制性SNI認證。須強制認證的產品,需經印度尼西亞認可實驗室認證,某些情況下可透過與境外實驗室的互認協議辦理。強制性SNI產品在銷售前須加貼SNI標誌。對於包括太陽能逆變器在內的能源產品,須根據當前強制性產品目錄(工業部部長條例)核實SNI認證要求。
越南——工貿部/QUATEST。越南工貿部(MOIT)和科技部(MOST)負責監管受管控產品的符合性聲明(Công bố hợp quy)要求。電氣產品須經VILAS認可實驗室或認可的境外實驗室測試,並在進入市場前向相關部委註冊。越南標準(TCVN)引用IEC標準。
埃及——GOEIC(出口進口管制總局)。埃及依據GOEIC權限,要求對大多數工業和電氣產品實施裝運前檢驗。產品須持有在裝運前或裝運時頒發的埃及標準(ES)符合性證書或同等證明。GOEIC維護一份認可的境外符合性評估機構名單。
共同規律與規劃要點
在這些市場中,與OECD市場合規規劃相比,呈現出若干共同規律:
前置時間是主要風險。與製造商可在市場准入前任何時間完成的CE自我聲明不同,強制性裝運前認證計畫(SONCAP、SABER、GOEIC)要求在貨物離廠前完成申請、測試和證書頒發。根據計畫和產品複雜程度,周期為4至12週不等。因認證未完成而錯過裝運窗口,是常見且可避免的商業損失。
IEC CB體系檢測報告具有廣泛適用性。IEC電工設備及元件符合性評估體系(IECEE)CB計畫允許一個成員實驗室出具的檢測報告,作為在其他成員國認證的技術依據。尼日利亞、沙特阿拉伯、南非、印度、馬來西亞及眾多其他市場均參與其中。結構完善的CB檢測報告(來自IECEE CB測試實驗室的CB測試證書+CB測試報告)是多市場全球南方認證最高效的基礎——但各國認證計畫仍須獨立申請和頒發證書。
境內代理至關重要。許多全球南方認證計畫要求境內進口商、分銷商或代理人持有或聯合申請證書,製造商不能以境外主體單獨申請。識別合格的境內代理是市場准入的前提條件,而非裝運後的手續。
招標和採購規則構成額外層級。對於公用事業級太陽能和儲能採購——在沙特阿拉伯、南非(REIPPP計畫)、尼日利亞和埃及均較普遍——本地採購規則、本地含量要求和批准供應商名單,在產品認證要求之外額外適用。這些屬於採購條件而非產品標準,但可能成為市場准入的核心約束。